首页
专业范围
房地产
律师介绍
建设工程
房地产
公司股权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婚姻家事
行政诉讼
法律顾问
成功案例
建筑房地产
民商事案例
刑事案例
实务研究
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
司法解释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省法规规章
市法规规章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队动态
团队动态
文章检索
SEARCH
物业纠纷案省高院提审后调解结案
来源:建筑房地产律师团 www.lawyer51.com 浙江宁波 发布时间: 2018-11-06 点击次数:951次
某物业公司因一业主欠物业费诉致鄞州区人民法院,业主反诉原告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公司对于二次屋顶的漏水没有尽到修复的责任,要求赔偿损失10万元,因本案涉漏水的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委托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结果为宁波市鄞州区华严苍某号商铺渗漏情况是由于屋面雨水自变形缝处渗入引起,故一审法院判决物业无需承担承任,原因是漏水损失系非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或维修不当造成,业主上诉到宁波中院,宁波中院认为第一次维修后时间间隔只有三年,时间较短,没有尽到维修义务,不仅29800的鉴定费由物业公司承担,同时业主对损失可另案起诉,物业公司不服,认为第一次渗漏的地方与第二次渗漏的地方不属一个地方,且鉴定也明确非物业公司责任,物业公司找到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律师团队,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指派阮文良、林海晨二位律师代理,经过提起再审及开庭,再后该案2018年10月15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双方达成调解,鉴定费由业主承担,业主不能另案起诉,物业公司对欠付的1万7000元物业费不再收取,物业公司对此调解结案表示非常满意。
友情链接
阮文良律师团队
宁波律师协会网
openlaw裁判文书检索网
百度百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华律网
中国法律数字图书馆
薪酬网
法律出版社
法信网
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神州律师网
宁波市鄞州法院网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铭生律师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法院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