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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诉讼胜诉
来源: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18-10-10    点击次数:683次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随着49万多元的第二批赔偿款的收到,象山金港花园业主诉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已相应告一段落,这是继第一批127万赔偿款到帐后,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受理的一百多位象山金港花园业主委托代理所获赔的第二笔赔偿款。至此169户业主共顺利获赔176万多元。这是浙江省首例房屋交付后因交付条件不符合同约定,即没有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被法院判定开发商违约交付的案例,也是首例未经房屋竣工验收备而政府机关出且已备案函被法院判定行政违法的案例。

由于集团诉讼人数众多,案件复杂,且包括《现代金报》在内的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关注,铭生所受理案件后,由阮文良、厉洁飞、邹慧慧三人组成了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服务。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律师依法办案,按重大敏感案件立案报批向司法主管部门备案,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委托当事人不能违法上访和集会。在本案开发商交付的备案函被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定行政违法后,没有参加诉讼及部分委托的小区业主对开发商赔偿数额的要求信口开河,主张不通过诉讼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为此律师对委托人代表及委托人做了积极的解释工作,部分委托人对律师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进行阻挠,事务所从现实和社会稳定出发同意解除要求退出诉讼的部份委托。铭生所及代理律师高度重视对依法诉讼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要求诉讼的业主坚持依法诉讼,故之后出现的业主违法集会和上访中,有部分没有参加诉讼业主被公安机关拘留的事件中,但无一为委托当事人,律师在此过程中起到了依法索赔,维护社会稳定作用。

在经过行政诉讼程序胜诉及民事一、二审之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开发商在未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函的情况下交房,确属违约履行,由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判决开发商按每天万分之零点七五(合同约定万分之零点五)的标准向业主支付169天违约金。到委托的业主获赔后,没有委托或部分退出委托的业主又要求律师事务所继续办案,事务所出于使当事人满意的角度,也继续办理,故出现了前后共两批业主索赔的情况。同时有一批业主循着律师的办案思路,象山法院也开通绿色通道便于业主通过自主诉讼,获得赔偿款,这样大部份业主通过依法索赔到了违约交付的赔偿金心里也得到了一定的平衡,小区全体业主仅此项共可获赔近600万元。

该案自受理到成功获赔历时近两年,代理律师及委托的业主们均为此耗费了较大的精力。此案的成功办理,是铭生所依法办理集团诉讼的良好典范,不仅为委托的业主们取得了违约交付的赔偿款,同时律师的介入与努力也为解决争端、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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